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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的离婚方式

时间:2023-12-23 04:33:46
最好的离婚方式

最好的离婚方式

最好的离婚方式,现在这个时代离婚已经是很普遍的现象了,两人在婚姻中,因为各种各样的矛盾导致了夫妻感情的不合,导致两人都已经无法继续的很好的相处下去了,最好的离婚方式。

  最好的离婚方式1

一、协议离婚,并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1、协议离婚是最常用、最普通的的离婚途径,据不完全统计,离婚的当事人有80%以上都采取协议离婚的形式。协议离婚对双方、对子女、对家庭伤害最小,也是本律师大力推荐方式,并在办理离婚案件中努力促使离婚当事人去正确事实。我为此建议:

1、离婚当事人先自行谈判;

2、离婚当事人请朋友出面协助谈判;

3、请律师谈判;

4、请律师代书离婚协议。

采取上述谈判方式,可能更容易协议离婚,最初的离婚谈判,最好由离婚当事人自己亲自谈判,律师最好不要介入太早,否则律师作用会适得其反。值得注意的事,如何理解“律师不要介入太早”,本律师意思是律师不要出面太早,先由离婚当事人自己充分的谈判,但是离婚当事人最好在谈判之前,先行咨询律师,明白其中的风险,明白法律如何规定的,以有针对性的与对方谈判。本律师总结为:“首先咨询律师,其次自己谈判,再凭请律师谈判”,这才是正确的谈判方式。

采取协议方式离婚,优点是:迅速、及时,成本小,不太伤感情。缺点是:离婚协议虽然具有法律效力,但是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履行,还需诉讼解决。这个缺点有时是可以避免的, ……此处隐藏1097个字……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人民法院处理办法: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人民法院审理无效婚姻案件,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应当对婚姻效力的认定和其他纠纷的处理分别制作裁判文书。

2、可撤销婚姻

《婚姻法》第11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其中的“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

处理办法: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请求撤销,也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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