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调岗降薪应该得到怎样赔偿
单位调岗降薪应该得到怎样赔偿,相信很多在职场上混迹的人们都经历过或者看过别人被上级突然通知调岗的情况吧,调岗就算了,薪水还降低了,这时候我们应该怎样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呢,下面看看单位调岗降薪应该得到怎样赔偿
单位调岗降薪应该得到怎样赔偿1调岗降薪可以要求进行双倍赔偿。调岗降薪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应与劳动者协商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文件。若劳动者未同意,劳动者可以以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及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发放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强制调岗降薪的赔偿标准法律没有规定,据此可以据此申请劳动仲裁。
一、法规
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劳动者提出并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则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因此,司法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为达到减少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目的,便采用调岗降薪、外派、安排进修等手段,恶意逼迫劳动者主动辞职,劳动者被迫离职后,能否获得补偿?
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能否提出被迫辞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分析
用人单位虽然有用工自主权,但是该权利却受到 ……此处隐藏1443个字……、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当某种情况的出现使得原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存在困难或者成为不可能时,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对原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进行调整。
劳动合同的变更,要在劳动合同成立之后,还没有履行或者还没有完全履行之前的有效时间内进行。劳动合同的变更是对原合同内容的修改或者补充,而不是签订新的合同。
经双方协商同意依法变更后的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对双方当事人都有约束力。
三、部门取消可否成为企业单方调岗的合法理由
《劳动合同法》规定,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依此规定,许多单位认为,部门取消所导致的岗位消失,应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企业不仅可以调岗还可以解除合同,这种理解是否正确呢?
根据《劳动部关于若干条文的说明》的规定,所谓的“客观情况”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
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并且排除“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情形。
由此可见,客观情况的界定应以“非主观因素”为标准,关于部门取消,得根据取消之原因界定,如企业合并、分立等,此类情形非企业主观方面原因造成。
取消当属客观情况;而若是管理层单方决定取消部门,则应当理解为“企业自主管理”范畴,不属于客观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