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遣散费和辞退员工补偿款

时间:2024-03-28 00:41:52
遣散费和辞退员工补偿款

遣散费和辞退员工补偿款

遣散费和辞退员工补偿款,在现实生活中,公司解散辞退员工时的赔偿标准是需要按照工作年限来计算的,不同的费用也是有不一样的定义,下面看看遣散费和辞退员工补偿款。

  遣散费和辞退员工补偿款1

遣散费是属于辞退福利的范畴,辞退福利所产生的预计负债,应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法律依据: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 ……此处隐藏1007个字……责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表》;清算组人员基本情况;公司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通知和公告内容应包括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号、注销原因、清算开始日期、清算组人员及工作地址、申报债权的期限、地点和注意事项等。

(三)债权申报和登记。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四)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或法院确认。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五)执行清算方案,分配财产。

清算组根据股东会确认的清算方案对公司财产进行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六)编制清算报告,并报告确认。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七)、注销登记。

虽然国家法律制度中规定,在公司破产解散的情况下辞退员工的话,应该给员工支付一笔遣散费,遣散费的标准跟工作年限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都有关系,可是公司现有资产已经不够支付赔偿金了的话,公司法人代表也不会因此被追究任何法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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