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离职的法律依据
被迫离职的法律依据,公司一般是不能无故辞退员工的,无故辞退则需要支付一定的补偿金,所以有不少无良公司会让员工被迫离职,下面一起来看看被迫离职的法律依据。
被迫离职的法律依据1一、哪些条件能构成被迫辞职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员工可以“被迫辞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时存在欺诈、胁迫、趁人之危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二、被迫辞职可以领失业金吗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也明确规定,失业人员符合《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其中,非因本人意愿 ……此处隐藏607个字……辞职,应收集被迫辞职的相关证据。保存好以前的绩效考评,以及一些量化的指标,同时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录音、录像、短信、电子邮件等形式都可以进行收集。
当遭遇被迫辞职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
如果是你被迫辞职,想要获得相应的补偿金的话,下面三点记清楚:
1、你一定不要递交辞职申请书,因为一旦你递交了辞职申请书,说明你是主动提出离职的,主动提出离职的不能够获得经济补偿金。
2、就算不情愿也要去找你的主管沟通,强烈要求待职工作,一般公司也不是傻子,会各种给你调一些岗位,薪资,总的来说就是对你心理尽享打击,这种情况你都要取得公司的书面文件,一定要有书面文件,资料来说明公司的做法,当然,你可以理直气壮的回复公司,不同意,不接受,给他们说明你的理由。
3、公司想顺理成章的撵你走,必须要有证明你“不能胜任工作”的证据,这其实是一个和抽象的概念,所以说,保存好以前的绩效考评,以及一些量化的指标,当然,这些东西其实也不能作为判断是否胜任工作的理由,但是这可以是你胜任工作的凭证。
如果是你被迫辞职,你可以依法获得下面这些赔偿:
1、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被要求支付赔偿金。
如果说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劳动合同,将会被认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这时候,劳动者有权利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2、赔偿劳动关系解除期间的社会保险待遇。
如果是劳动者在劳动关系解除期间,因为工作期间的以外事故或者是患病被认定是工伤的,因为劳动关系解除期间用人单位没有为该员工办理社会保险,那么相应的工伤保险应该有用人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