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不予受理十五日内起诉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十五日内起诉,劳动仲裁是处理劳动纠纷的法律途经,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劳动纠纷都适合劳动仲裁的情况,劳动仲裁是有一定的范围的,以下了解劳动仲裁不予受理十五日内起诉。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十五日内起诉1吴老板开了一家物流运输公司,
接一些零散的运货单
逢年过节大型物流公司忙不过来
他也会承接一部分跨省运输
起因
2019年3月,刚刚过完农历新年,好几个司机师傅都表示不来干了,吴老板公司里又临时来了个大单子,急需一个司机送货。经朋友介绍,吴老板就喊了老张过来拉货,双方口头协议,拉一车3000块钱,所有货拉完之后直接给钱。
经过
花了十几天的功夫,老张将五车货全部拉完,向吴老板要钱的时候吴老板却说手头紧,要宽限几天。老张就一直等,可一直等到6月份,这一万五千块钱还没拿到手,吴老板也联系不上了。老张顿时急了,找劳动部门想要提起仲裁。
结果
但劳动仲裁委员会以该案非劳动法调整范围为由,不受理该案,并于7月11日出具了不予受理通知书,上面未告知起诉期限。当时有人告诉他,需要他在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可当时老张手里正好有个长途运输的单,他也就没多想,直接就去跑长途了,等回来已经是二十多天之后。
那么,收到劳动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通知书》后,是否必须就在十五天内起诉呢?
律师观 ……此处隐藏713个字……
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受案范围
(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经办社会保险事务过程中,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争议,如补缴、漏缴、欠缴、延缴社会保险费、办理退休手续、确认工龄等;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以及因住房公积金产生的争议;
(三)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
(四)如用人单位已经破产,因主体不存在不予受理;
(五)政府主管部门主持或主导改制企业的纠纷,属企业制度改革中和劳动用工制度改革中出现的特殊现象,不是履行劳动合同中的问题,由此引发的纠纷,一般应当由政府相关部门按照企业改制的政策规定统筹协调解决,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
(六)与企业主管部门产生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范围;
(七)其他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处理的事项。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哪些劳动争议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之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要处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