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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与第二次劳动仲裁间隔

时间:2024-05-06 21:58:07
第一次与第二次劳动仲裁间隔

第一次与第二次劳动仲裁间隔

第一次与第二次劳动仲裁间隔,劳动仲裁是我们劳动者在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争执时,可以采取的一种维护劳动者自身权益的一种法律行为,以下了解第一次与第二次劳动仲裁间隔。

  第一次与第二次劳动仲裁间隔1

法律没有规定。

劳动争议仲裁过程中,应当现行调解,第一次调解不成,是否进行第二次调解,间隔导航手机进行第二次调解,法律没有规定,一般有仲裁庭根据具体情况自行确定。但是,法律规定了仲裁结案的时间限制,一般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最长不超过60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按照《劳动仲裁公开审理案件办法》规定,劳动仲裁委员会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除下列情况外,应当一律公开审理:(一)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案件;

(二)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三)经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不公开审理的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四)法律、法规规定的 ……此处隐藏482个字……的,劳动者不服可以其它诉讼,用人单位只是由证据证明应当撤销裁决的可以向中级人民申请撤销裁决。

向人民提讼应当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提起,用人单位申请撤销一裁终局的裁决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讼。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仲裁裁决被人民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提讼。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讼;期满不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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