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不予受理还可以再申请吗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还可以再申请吗,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都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利益纠纷,可以发生劳动争议申请劳动仲裁的。下面来看看劳动仲裁不予受理还可以再申请吗?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还可以再申请吗1申请人就同一事项再次申请劳动仲裁,按以下规定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的,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2。申请人自己撤诉的,之后申请人在仲裁时效之内再次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
法律规定
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2号令,二○○九年一月一日)
第三十八条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注意申请仲裁的时效
申请仲裁一定要注意仲裁时效。拖欠工资的劳动仲裁,在职期间随时可以申请,辞职后必须在一年内申请。其它的劳动争议,仲裁时效都为一年,从知道或应该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仲裁需要的证据
申请劳动仲裁,需要证明职工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如何证明?例如:签 ……此处隐藏1570个字……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三、劳动仲裁受理范围
本市辖区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与招用的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
四、劳动仲裁受理事项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五、应提交的材料
(一) 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一式两份,内容包括: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住址、联系电话。
2、用人单位的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3、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5、致送单位名称。
(二) 递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的同时,向劳动仲裁委员会递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劳动关系相关证明;其它证明材料。
3、申请人系用人单位的,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系律师的提交律师事务所公函;代理人系公民的,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