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婚前买房的利弊,婚后自己公积金还贷
女生婚前买房的利弊,婚后自己公积金还贷,现在的婚姻不再像以前一样。男方全款买房了,女方也可以在婚前自己买房,那么女生婚前买房的利弊,婚后自己公积金还贷可以吗?
女生婚前买房的利弊,婚后自己公积金还贷1一、女生婚前买房的利弊是什么呢
优点是:
1、可以供自己居住,让生活品质更好,哪怕不自己居住也可以出租,从而有收入来源。
2、也可以激励自己成长,月供既是一种压力,也是让我们奋斗的动力。
3、让财产增值保值,因为房子是非常好的投资产品。
4、能够让自己首套贷款的名额得到最好的利用。
缺点是:
1、自己买房,需要独自的偿还贷款,压力比较大。
二、买房的注意点有哪些呢
1、首先要看开发商有没有买卖房屋的资格,要查看它的五证是不是齐全,假如不齐全最好不要购买,这样可以避免出现烂尾楼或者是开发商卷款逃走的可能性,让我们的权益得到保障。
2、找到合适的房源之后,一定要查看房屋的产权,看有没有共有产权人,买房的时候一定要得到共有产权人的同意才能够购买,否则就会出现产权纠纷。
3、买房的时候一定要观察周边的地段和环境,这会对我们以后的生活和房屋的价值有影响,有些地方虽然比较偏僻,但是日后 ……此处隐藏460个字……
还是比较明智的,婚前买房属于婚前财产,根据新婚姻法。即《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登记一方。
情形一:
一方婚前全额付款买房,房产证上仅署自己的名字。
不管是根据过去的审判实践,还是根据最新的司法解释,这种情形下,房子都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房子涨价属于自然增值,增值部分归户主个人所有。如果房子用于出租,租金属于投资经营收益,归户主个人所有。但出租行为如果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租金属于两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
如果一方婚前全额付款给对方买房,房产证上仅署对方的名,明确赠与对方,那么两人即使离婚,房子也是对方的。
情形二:
一方婚前贷款买房付了首付,房产证上仅署自己名,婚后二人共同按揭。
新司法解释第十条是这样规定的: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也就是说,根据新司法解释,离婚时夫妻两人先商量房子的归属,如果仍不能决定,法院可判决房子归户主所有,还没有还清的贷款也属于户主的个人债务。共同还掉的按揭以及按揭增值部分,户主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